法律规定的质疑答复期限为7个工作日,采购人及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有时在7个工作日内所调取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供应商的质疑是否成立,无法肯定质疑成立与不成立,该如何答复?
遇到答复期限内根据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和采购人及其授权的代理机构调取收集的材料,以及评审专家的协助答复意见仍然无法确定质疑是否成立的,此时应当推定为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不成立或者某些质疑事项不成立,从而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质疑不成立的答复。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报
作者:陈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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